供电局下属职工,因工程进度需要,违规招聘无证人员施工,致使无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伤残。在事情发生后,伤害方要求公伤鉴定时,供电局以不知道下面的招聘,把责任推卸给下属职工,说是下面职工违规招聘。
注:1、无证人员工资是已供电所账户转账到无证人员银行卡的,供电局不可能不知道!
2、无证人员在该单位施工已经十几年了,基本每次施工都要去的!
3、无证人员本来就是供电所的协管员!
问:1、无证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事故?
2、是否可以状告供电局管理不严,致使无证人员伤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