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给我反指点一下,谢谢:
我92年11月份与我老公结婚,当时他是二婚,我们有一栋私房,竣工于93年8月份。我老公却在没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私下把这栋私房过户给了他与前妻所生的儿子。
我去国土部门查过,现在这栋房子的所有材料都被我老公改成他前妻儿子的名字了,在产权资料档案中看不到我老公的名字,也看不到是在哪一天开工建造的?但是我清楚地记得是在我和他结婚之后才开工的。
请问:
1、 我查了所有资料都没能看见该栋私房的开工日期,是否一定要找到证据用来证明是在我和他结婚之后才建造的,才能属于我和他的共同材产?
2、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要回属于我和他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房产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