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纠纷现进入二审阶段,现在还未拿开庭通知,不知我知排期已下来很快将开庭,我想请教的事,因为二审上诉状是在一审结果未出来的时候写的,其内容跟一审的结果不太吻合,(因为当时只是想快点将案子结束,反正这种情况一般劳动者不上诉,企业方也会上诉。再加上因为在上班,没有很多时间去搞,所以就在领结果的时候就交了上诉状。对方也交了上诉状。),像这种情况,我可以重新递交补充材料吗?将之前不太吻合的进行修正?我曾之前问过一审向二审递材料的法官,他说没有关系,反正二审时双方都会到庭,到时当庭提交或当庭答辨也可以?是这样吗?怕到时遗漏了想表达的,因为开庭时会很紧张,(我没有请律师)我可以现在交一些补充材料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