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我在珠海某移动经销商那同时购买了两个移动号码卡,当时那卡是多少钱然后包含多少话费在里面的,分月返还。只要每个月达到最低消费20元,那么就会返还15元,两个月后我发现一张卡有返还,一张没有。我拨打10086查询:说是在买卡的时候要进行激活才有,让我找到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回答说是有发短信过去激活,或许是系统问题。我查询10086,回答在那天没有发过信息开通激活,我想知道这样的后果,这样的损失该谁来负责?难道就一句不知道就可以了吗?我们的消费一点保障都没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