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各位专家好!我是一名交通事故的被害人,我的案子是刑事附带民事的案子,现我把案子的经过祥细讲一遍,本次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认定肇事者未确保安全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应负全部责任,经交警大队调解,肇事者只答应赔我三万,调解不成功,后检察院提起公诉,因肇事者翻供法院判肇事者无罪,于是我对刑事部分提出申诉,法院受理了我的申诉,在法院复查刑事期间,民事才调解结案调解时因肇事者被判无罪,我不得不只要求肇事者赔六万元(我治疗费用花去近十万元、伤残三级)这六万元远不够补偿我因这次事故給我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并且调解后肇事者至今分文未付,现法院对现刑事部分f进行再审,故今我想申请民事部分同刑事部分同时一并重新审查,像我这种情况我有几个问题向各位专家咨询,1;刑事附带民事在刑事判决是错误、民事调解前刑事部分就已向法院提出申诉、法院在复查刑事期间民事才调解、现刑事部分进行再审、这四种情况下的民事能否申请民事同刑事一并重新审查?2;如可以申请那么有没有时效?3时效多久?4现民事调解已超过二年有没有超过时效?如超过时效了有没有补救措施?该怎么办?请給予答复为盼谢谢!

交通事故
2009-09-17 10:57: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