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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路局下属企业的一名员工,目前公路局(目前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要将170名企业职工成立一个新的股份制公司,负责工程施工。 我首先想知道目前的企业是国有企业吗? 再就是想问一下,新的股份制企业成立,也就说明我们要跟以前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我们能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公司企业
2009-09-14 23: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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