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襄樊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我的一个女同学她们住在寝室的三楼,昨晚12:30睡觉到今天早上6:25起床时发现寝室的两台笔记本电脑被偷,她们寝室房门窗户均锁好,经警察侦查后说是小偷在楼下沿着管子爬到三楼,偷了东西后再爬了下来。今天我们问校方,校方说他们没责任,不会给出一点补偿,我想请问一下学校他们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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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校不会承担赔偿责任。等警察破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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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如果指出存在安全隐患,则学校有责任,否则不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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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而未处理,或者未安排门卫等,就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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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