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一位痪有股骨头坏死症的患者,我经四处打听,听说南昌一附属院治疗效果不错,后来我就去该院治疗,我这种病的治疗方法也比较简单,就是换人造股骨头。我今年4月18号就在该院接受换股骨头手术,我当时换的人造骨头是进口的,换了两只脚,大概的费用将近十万(其中光购买人造骨头就花去了7万多),我现在已出院在家休养,可一点不见好转,没有手术前医生所说的效果那么好,我心里正为这事纳闷,我也为这事打过电话去医院咨询,可医院负责人向我解释说:“由于个人体质差,恢复的恳定没有那么快。”就在今年的9月8号我接到南昌一附属院打来的一个电话,它们说由于经销商报价原因,(当时我换的股骨头收了七万多块钱,现在要退还给我三万多),我当时一听到就吃惊,不会是质量方面出啦问题吧,要不哪有这种好事,还有钱退。我当时换的人造股骨头也是经医院方介绍后才换的进口的,因为人的思想观念就是这么想,是经过医院方介绍的进口人造股骨头且价位高昂恳定是质量就好,如果我要不是想病早点好或者说是进口人造股骨头可持续年限为20年,那我还不如换国产的(国产的价位也比较低)。我现在就是想求助于法律,虽然医院方主动退钱给我们,可未必是好事,可能里面还是其它的原因,我可不可以告医院欺骗消费者,我要它们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但我个人还是担心人造股骨头的质量问题,可我女儿到医院去查病历,看看他们给我换的人造股骨头是什么型号的,我好在网上查询价格,可医院方不给查,它们说要通过委拖律师再可以查,我查不到人造股骨头的型号,我就没法找到价格以及质量方面的证据。我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找个好律师,把这个疑团给我解开。不知道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条例来维护我们的消费者的利益,让医院方向我们患者以书面形式承诺它们为我换的人造股骨头可用20年,这也是他们当初所向我承诺的,我才放心。

医疗纠纷
2009-09-15 13:28:4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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