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用工制度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你尚未毕业, 无法在校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你毕业前夕虽然进入企业工作(实习), 与用人单位尚未形成劳动关系,只是形成见习(实习)合同关系。同时,社会保险是法定、强制性保险,是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报保险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是基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缺乏这一基础,用人单位也无法为你办理缴纳社会保险。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保障毕业生的权益?这是广大毕业生所关心的问题。是否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缺乏保障?事实并非如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年都会为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供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确定用工意向使用。需要说明的是,该协议并非劳动合同,却能保障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本案毕业生离开用人单位,只要通知用人单位就开可以走人,无须用人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