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结婚有16年,有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15岁,小的是儿子7岁,近年我妻子经常以种种理由离家出走,出去以后,手机关掉,不与家里联系,她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打麻将,并且还不准别人说,再一个她也不关心孩子,所以我想与她离婚.
我父亲去世早,是妈妈带着我们姐弟四个长大的,我们四个都已经婚,去年妈妈也去世了,我们只有一座住房,五间,是我结婚以前一家人努力盖起来的,是以我的名子开的户,(因为我是长子)请问,我们离婚后,财产应如何分配,孩子都抚养是不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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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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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是你们结婚以前盖的并且也是结婚之前获得的产权证的话,你的妻子就无权要房屋。孩子的抚养问题你们可以协商,主要是归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也可以各抚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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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结婚前的住房应为你的(或你们姐弟)婚前财产,离婚时,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你的大女儿由她本人决定跟随哪一方生活,你们的儿子7岁,从有利于他健康成长的角度决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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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与她离婚。
根据你的所说,你们家的房产应当是你们姐弟几人和你的妈妈共有的财产,并且是在你们结婚前就盖起的,不你们夫妻共有的财产。你们离婚时,她无权分割。
孩子抚养,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经过征求另一个孩子的意见,也同意随你生活的话,两个孩子都可以随你生活。但对方要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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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