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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目前在一个小礼品单位,做业务员,销售能力很强,现在想辞去小礼品单位,去大礼品单位就业,小礼品单位领导再三挽留,朋友觉得在小礼品单位没有发展前途,最终小礼品公司领导没有挽留住我的朋友,他们在解除合同时,合同其中一条写着不许我的朋友再进任何礼品公司,那个小礼品单位有权利吗?如果我的朋友签了那份合同,她能去大礼品公司就业吗?

其它综合
2009-09-13 21:50: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禁止协议限制的是员工的劳动权,而劳动权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因此,竞业禁止合同的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有损员工的基本生活利益。作为竞业禁止协议生效的一个基本条件,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你所述的合同估计未对补偿金作说明,个人认为尚不是竞业禁止协议,无效。

    你朋友可去其他公司就业。

    需要帮助可随时致电董律师。
  • 只要没有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并由单位支付补偿金,就可以去大公司就业。
  • 如果未约定竞业禁止条款或虽已约定该条款但不予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的,该条款视同无效,你朋友可以不遵守,有权去其他单位就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