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九九九年结婚,由于夫妻感情不合,今年起诉到法院离婚,我女儿今年九岁,我们只有一处私房产,他同意离婚女儿归我抚养,我和对方都要产权法院会考虑我抚养孩子没有地方居住优先判给我吗?对方在外地打工我可以要求从他分到的一半财产中一次性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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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抚养孩子,而没有住房,法院应该会考虑你的诉求。
他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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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谁要是要就得补偿给对方一半。孩子的抚育费如果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可以一次性扣除,否则就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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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你们共有财产,一人一半.对方需要给付孩子抚养费。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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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为共同所有 如果离婚每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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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不可能独占,你如果要房,就必须给对方金钱补偿。关于抚养费,如果有条件,可以一次性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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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房产的购置时间和购买人及获取的方式,从而分析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确属共有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如达不成协议,法院很可能会对房产进行拍卖,分割出售的价款,或让你们夫妻分别出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产.
分割财产时还要充分照顾无过错一方.抚养费一次性扣除再于对方是否同意,如不同意只能按月支付.
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的咨询或致电,如已明确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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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