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经人介绍认识两个月后与一名军人在家里举行了一个婚礼,但未领结婚证,到现在有半年了,但到现在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买任何东西,现在又由于感情不好,想离婚。该如何做!能否离婚!是否只要我们两个人同意即可。当时给的彩礼和结婚后的一些工资要怎么给???
[[i] 本帖最后由 lyl123 于 2008-8-10 00:37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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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无财产纠葛,离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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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彩礼和工资个人归个人,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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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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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可以自己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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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证就没有婚姻关系,如无财产争议,自己离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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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无财产纠葛,离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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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婚姻关系,是同居关系,有共同财产可以诉讼到法院进行分割同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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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居关系,不想过了自己分开就是了。但男方可要求返还彩礼。
2、因是同居关系,工资属个人财产。
3、建议协商后好说好散吧,协商不成,自己离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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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
未领取结婚证,应当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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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