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做配菜的。那晚老板的儿子叫我跟他一起去送宵夜,回来的路上撞上垃圾车,导致右腿骨折,而他门家只赔了医药费,拒绝其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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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主承担赔偿责任,老板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你可以要求老板赔偿相关费用。另外,请及时做伤残鉴定,索赔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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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与饭店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送宵夜回来的途中撞到垃圾车受伤,属于工伤,应由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护理费等待遇。
二、医疗终结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一处骨折,未影响功能的,为工伤10级),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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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板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需赔偿医疗费用、营养费、误工费、交通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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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雇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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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