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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点钟下班后,我把电动车放公司所在小区地下室(那里就是停车的地方)第二天早八点上班发现两个镜子被人为掰坏。小区晚上都有保安巡逻。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我不是小区内业主,公司在那)

民事相关
2009-09-11 14: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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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