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7月份时报考参加了由延边州人事局统一组织招考的州直事业单位考试,报考职位是延边第二人民医院 客服部职员职位,经过笔试面试和体检已取得录取资格,但是在政审的时候,被医院告知本医院的客服部已经于2008年取消,招考计划是由2007年上报的,所以现在单位没有客服部职员这个职位了,说单位的行政编制已满,如果我上班,只能干洗衣工,保洁员的工作,据我了解单位洗衣工和保洁员都是从家政服务公司聘去的,有的洗衣工就编制,属于工勤编,可是我当初报考的是事业编,想咨询一下这样的话我有没有理由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既能留在单位,又不从事洗衣工或保洁员的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