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屋分割的
04年区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女方给男方房屋折价款十万元。后女方没给钱,男方申请法院执行,未果。05年男方就女方未给折价款为由重新搬回房屋住,女方认定房屋已经是自己的,就男方破坏自己房屋为由告向法院,法院不问女方是否给钱,认定房屋归女方所有,要男方付破坏房屋的钱。06年女方又就让男方搬出一事向法院提诉,法院依然已房屋是女方的,要求男方搬出。07年,女方再次上中院提诉,法院判决每月扣女方410元,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在居住期间付女方房屋租900多元,直住到男方去逝为止。现,男方想就房屋一事,寻求法律解决途径。希望一次性能够解决该纠纷。即,房屋归女方,女方按现在市价付男方折价款,如女方以没钱为由,希望能出售此房,房款两人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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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一直不能支付房屋补偿款,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的做法可能会对该套房产进行拍卖等方式变价处理,然后你们按照比例实现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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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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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法不对的 你申请法院执行 法院应该拍卖本房屋的 你可以具体与我电话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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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可以考虑要求法院拍卖此房,分割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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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要求法院继续执行。按现价折款不行,但可以要求对方双倍支付迟延履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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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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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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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继续申请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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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