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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所购买赠予我的房产,并以我的名字办了房产证。 请问如果婚后离婚时,这个房产是否一直属于我个人的财产? 法律上规定的“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经过8年的,可视为夫妻共同房产。”这条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夫妻共同生活8年,那么个人的房产就属于共同的财产了。如果是这样,请问除了婚前公证的方法外,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我个人的财产变为共同的财产呢? 请各位高人指点,谢谢!!

婚姻家庭
2006-10-17 15:19: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你说的发条已经过时了。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共同生活不能影响财产的所有权性质。只要你能证明房产是婚前取得的,就是个人财产,不必公证。
  •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的长短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更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有约定。
  • 从你讲的情况看属于婚前财产
  • 如系在婚前赠与,则永远是你的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你所讲的法条,目前已经修正.
  • 婚前财产从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所得无论是赠予还是买售,均为个人财产,不受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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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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