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事在一家经营水产的公司上班,工作地点在华堂超市,已经工作两年。公司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他上保险,并且法定节假日只给50元的补助就没有任何其他的了。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外地的,所以公司称如果要打官司去所在地去,他们奉陪到底。请问该如何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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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履行地(工作地点)在北京,可以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
2、法定节假日补助费即使认定为加班费,也低于国家法定标准,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
3、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按支付你11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赔偿金;因你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未缴社保可要求补上,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单位承担前述法律责任的前提,是你同事必须提交证明与该水产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足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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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办保险,决定离职的还可以主张相当于其本人两个月工资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可以向现在劳动关系实际履行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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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的很多,但是主要点还是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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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办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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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上保险,可以在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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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补交保险。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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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2年的保险。实际工作地就可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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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提供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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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单位未在法定时间内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所以应按规定支付你2008年2月1日以后的双倍工资;还可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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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