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9-02-11与一自行车发生碰撞撞,交警判我全责,无异议。 伤者65岁,女。CT及X光诊断如下: 2009-02-11入院 2009-04-07 影象所见: 腰1-5椎体序列整齐,生理曲度消失。T12椎体骨质连续性中断,呈楔形改变,余附件骨质未见异常改变,无增生及破坏征象。椎间隙不窄,腰大肌未见肿胀。 诊断意见: 1、 T12陈旧性压缩性骨折。 2009-04-21出院,2009-07-23经广东省连州市公安局鉴定为X(拾)级伤残。(法医师:王齐立,陈泰军) 请问: 1、 我的车保险(全保)及个人证件齐全。伤者在本地公安局有关系。我投的是平安保险,平安公司说:广东省连州市公安局不具备鉴定资质,广东省连州市公安局是否具备鉴定资质?在广东省司法厅网站找不到这个认定机构及法医师。鉴定书是否有法律效力? 2、 是否我可以要求伤者重新做伤残鉴定, 3、 伤者这样拖下去对我不否不利,伤者的医疗费我出的。 4、 保险生效的最后其限日期。 5、伤者是否具有伤残X级?有无作假?

交通事故
2009-09-08 18:17:3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