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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管人员(属乡镇府)在道路堵车的情况下无端辱骂司机,司机还了一句嘴之后逼上来喝问你想怎么样,然后司机一方有人劝阻企图平息事件,然而协管人员冲上来就开始殴打司机,司机被迫还手,双方各有两人参与斗殴,均有受伤。后协管方来了五六十人助拳,司机方见寡不敌众遂逃走,留了车在现场。后协管方报警并称身受重伤(属夸大事实)。由于是周末,司机于两天后到派出所希望解决此事,然而警方在未问清事实的情况下就拘留了司机(只拘留了司机一人,对方没有),并态度非常嚣张地放话说此事不拿几万块钱出来不能解决,而此时司机的车已被交警队扣留,罚单在乡镇府处不肯归还。请问:这算不算是执法犯法?斗殴双方是否都该负责任?乡镇府御下不严有无责任?乡镇府是否有权不还罚单阻止司机方取车?

民事相关
2009-09-08 1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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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