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有我在单位的交班记录和与维保单位的维保报告(我在消防监控室工作)。现在单位把房子卖了,人员已下岗.我们自2006年11月至2009年7月没签劳动合同。请问外单位给我证明可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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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确认双方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工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腐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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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需要和其他证据一同才能起到证明作用。
工资表、员工证等材料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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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