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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房屋拆迁安置重新办房产证时,想着以后房子都是给我们的,为免以后麻烦,办新的房产证就加上了我和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所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房屋所有人变成了四人(我的父,母,还有我,我丈夫)。但我最近正和丈夫闹离婚,我丈夫对这房子有产权吗?离婚时是不是该房产有1/4的产权是属于他的?我能要回原本属于我父母的房产吗?

婚姻家庭
2009-09-07 10: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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