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7年买的房子到09年8月才交工,整整违约2年,合同承诺是按总房款的每日万分之一赔偿,现在物业让办理入住,可是开发商不给违约金,我不想办理,请问应该怎么办?如果我想起诉开发商,打官司,物业是否会因为不办理入住而向我索取迟纳金一类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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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办理入住后在在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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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在先,你可以不入住而起诉,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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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并不影响起诉。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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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要求办理入住与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是两回事.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向开发商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入住问题,如果符合入住条件,应当办理,除非你不想要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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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