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妺妺(很单纯的一个女人),通过网络,被一个外省的已婚男人欺骗,承诺说一定会离婚娶她,期间她一直没有结交别的男朋友,等他,也从来没有去他的家庭闹过,整整七年,她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宫外孕和数次流产),甚至因为相信他和保护他,七年间所有的开支(路费、住宿等)都基本上是她在支付,为此花费了12万左右(仅仅是两人之间交往的费用,还不算她自己手术等的花费)。
去年初,他给了我妹妹12万元,并且说,以后会慢慢再给她应得的补偿,他对不起她。我妹妹下决心和他分手,而他不愿意,两人经过协商,他给我妹妹写了一份承诺,原文如下“XX(男方)如与女方分手,自愿支付她人民币18万元整作为对她的补偿(此前已经支付12万元作为这六年交往的费用)。”,签名和日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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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保证是有效的,视为其对你妹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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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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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