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的高速铁路从我们村经过,占了我们村大概30亩土地。国家也对我们提供了补偿,只是暂时没有到位,现在我们村对补偿金的分配问题产生了分歧。
先说我们村的情况,我们这上次分地好像是98年,刚分过地不久,我就结婚了,我爱人没有赶上分地,我的意思是,我爱人从结婚到现在10年了一直没有地,包括我的两个孩子。我们村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你如果找村里理论,他的答复是:国家政策是30年不动地。
我们村对这笔补偿金的分配有两种方案: (这次可能要分地)
1:按现有人数分钱,按原来人数分地(我爱人和孩子可以分钱,但还是不能分地)
2:按原来人数分钱,按现有人数分地(我爱人和孩子没有钱,但终于有地了)
至于到底按那一种分配,村里的意思是少数服从多数(70%赞成第一种方案,就按第一种分配,反之按第二种)
我想问的是:
村里有没有真的按国家政策办事?
村里至今没有给我爱人和孩子分地,这是不是损害了我们的权益?
村里补偿金分配方案,是不是合法?
如果真的损害了我的权益,我该如何维护?
刚注册,第一次提问,分都给你了,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