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请教你一个法律方面的事情。我姐姐92年10办了一块宅基地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93年动工建设,当时由于家里经济困难,只建了房子的基础部分就停下了,96年那块土地被县土地局强行占用了并给了别人,口头说是以后还我家的土地,之后至今十二年都没有还我家的土地,昨天县政府下了文件,把我姐姐的土地使用证注销,理由是说我姐姐的土地使用证是欺骗来的,并且2年未使用。县政府没有出示当年的土地审批资料,只拿了个复印件,那复印件上的资料不是我家原始审批资料,是土地局作假再复印的资料,他们没有出示原件,说是原件遗失,只有复印件。我想请教您,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其它综合
2008-11-13 17:36: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