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个人于2个月前合伙,每人投资2.5万开了个工厂,资金都用于购买厂房设备和购买原料上了,现在其中一人由于感觉没盈利,提出退伙,要立刻拿走2.5万元的本金.最迟一个月给他.(如果他抽走本金的话工厂就没法运转了,而且目前工厂根本就没有这么多的流动资金,最多就1万的流动资金,要靠盈利退回本金的话最少要到年底) .请问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呢?
现在退伙人要我们11月中旬一定要把钱退给他,而且要打个欠条.如果到时还是没钱退给他,这该怎么解决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