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现有6间平房,是早年我母亲一家人建得(房产是我外公得),10年前外婆去世,现在一家人为了房产的继承闹上了法庭,法院说房产的1半是我外婆的财产,另一半是我外公的,由于外婆去世,所以外婆的遗产应该由我外公和其子女继承没人一份(三男两女),现在我的舅舅们评估了房子(价格是3W),每人平分一份的话就是3000每人,但是我的母亲和姨想要房子然后院子共有,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法院直接按,我舅舅的评估的价钱,每人给于3000是否妥当?

继承
2009-09-04 20:19:3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