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农村来青岛打工的,2004年就进入公司,一直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给交社保,说农村的交了没有用转不回去,也一直没有给交,也没有给补偿!!我想请问一下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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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纳保险是单位的义务,你可以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你现在的权利基本有以下这些:11个月的双倍工资;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单位补交自用工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申请仲裁,你这种情况,建议委托律师,将会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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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补缴保险,或者向社会保险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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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保险监察机构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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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各项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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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求公司给你交纳保险,并且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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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