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9月与自己单位一同事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我是买房的,约定先替卖房人支付其在工行的抵押贷款54000元,即为支付第一笔购房款,然后他将房屋交给我,余款待过户后支付,现该房因为无土地证无法过户,我想问我们的协议是否有效,我该怎样取得房屋产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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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单位的内部集资房用的地可能是属于划拔土地,或者还含有许久福利成份,暂时无法过户,但你们的协议还是有效的,如你对房屋还满意的话,待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手续完善后再办理过户登记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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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房办不了土地证,房子就不能过户,你就无法取得产权,建议你要求对方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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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协议还是有效的.只能在他有了士地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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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协议是有效的,但你只能在他有了士地证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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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