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贾市乘坐一辆摩托车去往骆来山的路上,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导致我女朋友重伤在医院资料(**人民医院)当摩托车司机送望医院后,有我个人支付了当时急救费用,随后摩托车司机借口出去拿前,至今下落不明,拒绝接听我们的电话!次事件是江津交警大队,杜市纵队处理现场,没有给我方任何答复,现在我女朋友在医院治疗费用很高,无人支付,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从新报案,由公安机关另外立案抓捕摩托车司机?2: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政府,先治疗后由当事责任人来付清医疗款项?3:请问当事司机现在的情况是否属于障事逃逸来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