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陪训机构签了一份合同,是3年的,我们是给中小学生补习的教师,学生放假我们就给他们补课,我干了一年不想干了,想提前离职。当时当时合同上说是有15000违约金。我想问一下这个违约金是不是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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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正能赶上了好法律,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一因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且因此约定服务期的,二,保守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也就是说,你解除合同时没有违反上述两项,所约定的违约金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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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