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2010年5月近某公司的,签了两年的合同。签合同时看到有一项:若提前离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因为刚毕业没有认真看合同,现在重新看竟然发现还有一条说:若在合同年限内提前离职,需要交给公司3000的违约金(其实我的工资只有2000多),此外公司为了减少人员流动,奖金分两次发放,最后一次要等到下一年发放。请问我能提前离职吗?如果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离职,要不要缴纳3000块的违约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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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辞职,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违法的,你可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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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违法的,该条款视为不成立,其他条款仍然是有效的,因此你只要按照手续提前三十天辞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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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