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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3年在单位工作时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当时单位没有给我买综合保险,所以法院判决我的单位也就是被告一次支付10余万元的赔款.被告拒付,今年1月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被告法人的申报,法院书面查封了一批机器设备.可后来其法人将这些机器转买或藏匿,法院无财产执行,导致执行困难. 我想请问遇到我这种问题下一步该怎么办?如果被告答应分期付款我应该注意那些问题?[em11]

民事相关
2004-12-09 17:16: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各律师:我是某乡镇街道中国移动通信小营业厅的农村打工者,我现年21岁上班前未经培训现学现用,每月工资300元,搞微机手机交费工作,每日晚下班时间8:30分;本店还经营手机销售(此项归老板亲自经营,老板经常还有其它事情不在店中,说好如果有人买手机用电话叫他到位由他销售)。某日晚8:50分我一人在营业厅上班,隔壁套间有老板的女人管7个月的小孩此时营业厅只有我独自一人,这时有一个20来岁男青年提出要看某种手机,我按以往惯例用电话让老板到位,但2次电话老板没有到位。我就将手机拿出让此人观看,我蹲下来取另一块电池时,起身抬头看时此人不见了踪影拿走了2部手机(具老板讲价值1730元)当我出门追赶时看到有一辆摩托接应逃跑(营业厅地处国道旁)。此时老板接到丢失的电话后才赶来。此事发生后,老板多次让我赔偿并逼迫让我写下欠条。我在营业厅上班2个月所付工资500元,老板扣除工资外让我写下了1400元的欠条。总之白干2个月还欠老板钱。我觉得本营业厅销售贵重物品没有任何保安措施,在晚上的国到旁,对于我独自一个涉事未深的农村女子我当时该如何;且销售手机一项由老板负责,我只是手机收费员;我认为此事属抢劫事件。我觉得赔偿手机项冤枉。 请郑律师根据案情,分析我该赔偿吗?
  • 如果该财产下落清楚的,仍得作为被执行人财产予以执行。当然该单位有其他财产的,自然可以执行其他财产予以赔偿。也可同时追究该单位转移查封财产的责任,乃至刑事上责任。
    而分期付款,则自然是涉及到被执行人的资力状况的问题。最好能要求其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动产仍会涉及到被转移的问题)。
  • 谢谢楼上的指点,我的单位同意分期付款,第一笔钱我已拿到,但单位要求一年后重新进行伤残鉴定,否则不付第二笔钱,他这样讲有道理吗?我个人认为要不要重新鉴定与我这件执行案件无关?我想请问各位老师,我的观点对吗?
  •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依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对方支付相关款项是无条件的。
  • 我还想请教一个问题,被执行人要求我一年后重新进行伤残鉴定,请问我可以拒绝吗?
  • 被执行人的要求显然是无理要求,你当然有权拒绝。
  • 你不应该负任何责任,因为你在店里的任务就是收费员,买手机是你老板的事,事发当时你曾两次打电话告诉你的老板,而他并没有到场,并且店里的保安设施也没有,这些迹象说明责任在你的老板,你对这起事故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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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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