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老板出车祸,(车祸时间3月8号)店员(是私人开的那种交电话费和复印打字的小店)一个人在店里经营,后来,12月初左右老板出院,查店里的账,说账目上少了6万多元钱,少的原因就是说店员每天记的收入的钱与交给老板的金额不符,账上记了每天收入的钱,并没有完全记录每天给交给老板的金额具体是多少,有些天记了,有些天没有记,后来,老板又查了一次,说有的地方他记错了,是少了4万多元,而店员有的时候给老板一些钱,老板是直接收的,并没有记录,现在老板让店员承担责任,店员并没有拿店里的钱,只是账目不清,所以店员不承认有责任,如果通过法律解决,店员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吗?请您给解答一下,谢谢(我是店员的姐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