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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胡夫妻的烦恼

2019-01-21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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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小胡夫妻的烦恼案情简介:小江最近非常烦恼,不是因为她自己的事,而是因为她爱人小胡的事。原来,小胡是光明电器公司的销售人员,和光明电器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小胡夫妻的烦恼

    案情简介:小江最近非常烦恼,不是因为她自己的事,而是因为她爱人小胡的事。原来,小胡是光明电器公司的销售人员,和光明电器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光明电器公司地处繁华地段,公司门面又大,招牌也算响亮,再加上营销对路,所以近两年的经济效益相当不错。小胡的家人、朋友们都挺羡慕他的工作,因为这年头能给经济效益好的单位打工,不是人人都有的福气。

    小胡在光明电器公司虽不算“老人儿”,但也是和几任经理打过交道的,因此他对于和领导搞好关系还是有把握的。所以,虽然他的劳动合同已经快到期了,他心里也没着急,觉得反正公司效益挺好,一时半会儿不会裁减人员,在加上自己从没犯过什么错,不用瞎担心。可没想到马上要过春节了,公司给小胡发来一纸“通知书”,告诉他劳动合同就要到期,公司决定不再和他续订合同,让他在合同到期时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这对小胡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回家把此事告诉了爱人小江。小江听后非常烦恼,也非常气愤,跟小胡说:“这口窝囊气咱不能受,你不是说:公司情况挺好的,根本不需要裁员反倒正在招新职员吗,而咱自己又没犯什么错,这是凭什么呀?明摆着欺负人嘛!不行,咱得告它去。”第二天上午,小胡就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去了。晚上小江回家后,小胡告诉她:人家都说我赢不了,我虽递交了申诉书,但总感到心里没底。小江一听,觉得没有道理,可又说不出为什么。

    仲裁结果:驳回申诉请求。

    评析:《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从此条款可以看出,只要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或职工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与对方保持劳动关系,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当然,终止劳动合同还要具备其它一些条件或符合一定的程序。例如,被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没有因工负伤并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等,并且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了职工。由此可知,小胡所提出的理由———公司效益好、没有裁员的必要,以及自己没有犯过错误或任何违纪行为,都不是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那么,单位就可以对小胡的理由酌情考虑,如果单位执意终止劳动合同,也是法律赋予它的权利。

    至于小胡担心提出仲裁申请后,仲裁机构裁其败诉,其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劳动仲裁日常接待中,由于很多劳动者对于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劳动仲裁员出于保护职工的角度考虑,往往对没有胜诉可能的职工提出规劝,以避免职工无谓的花费时间和金钱。但是,任何人无权剥夺当事人正当的申诉权,如果小胡坚持申诉,劳动仲裁部门应当予以受理。经审理后认定小胡不能胜诉的,再裁决予以驳回。这样,既可保障小胡申请仲裁的权利,也可保障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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