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我家在随州按揭了一套97平米的住房,小高层的4楼,共12层,看房时厨房的烟道有渗水现象,当时售楼部小姐极力保证到8月31日交房时肯定解决这个问题。昨天我们去收房时发现厨房烟道渗水的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更加严重,整个烟道都是湿的,连厨房地面都是湿的,现在开发商和物业推脱责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好,更不知道是不是房屋质量本来有很大的问题,物业给的解释是下水管和雨水管公用一根,导致雨水顺下水管流入厨房,烟道的材料吸收水分导致烟道全湿。请问如果渗水的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我能否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