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结婚的时候我爱人带来一个六岁的小男孩,而我爱人在他年满十七的时候去世。我供他读书未考上高中后外出达工,几年前从外回来,好吃懒做,今年已经是二十七岁,什么人说什么话他都不会听。叫他做点事情就挥起拳头要打我,有时候说两句还拿 *** 威胁我。没有办法我只有搬出我辛苦建起来的房子,一个人在外居住。而外面的人还不理解我,认为我过于严厉,我真是哑巴吃黄连啊有苦说不出。我一个残疾人,养育他到这么大,把他当亲生儿子供他吃穿用。现在我又到了六十岁。只是想过个好的晚年,请问我可以经过什么法律途径和他解除父子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