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北京一家合资公司工作,和公司签有正式劳动协议,协议从2008年6月到2010年6月,但是金融风暴来袭,公司单方面要求我转岗,不想转岗就要求我离职,还不给任何赔偿.我想问一下,公司这种行为是否违反劳动法?我可以起诉他们赔偿吗?如果可以,我奖得到多少赔偿,需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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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因经济原因裁员是要给赔偿金的,你应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如果需要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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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暴来袭,转岗也需要按合同办理,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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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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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的 你可以提起仲裁的 要先仲裁 后起诉的 你得到补偿的 你有1月工资的补偿的 你可以与我电话具体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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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种行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应该赔偿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提供劳动协议和解除合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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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做法是不对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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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应该依法支付赔偿金。如果要求恢复工作,
得到 的赔偿会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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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擅自转岗需要经过你们同意的,否则你们有权拒绝,并要求赔偿。申请劳动仲裁。证据是劳动关系,工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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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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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