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追尾,无人员伤亡,当时110开具事故单,对方事故全责,对方保险公司第二天来定损,金额不大450元,让我先垫付修车费用,但是一个月过去了,对方始终不肯见面支付费用,总是今天拖明天,而且从来不主动电话来,没有一点想解决事情的意思,好像和他没关系一样。想起诉对方,去法院咨询,需要我提供对方的住址,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这几个东西我怎么会有,但是110开具事故单上面也没有写明,只有对方电话号码,车牌号码。现在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急,求助
-
对方的行驶证等你可以聘请律师去车管所调取,因为像你这种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那里一般不会复印你们的证件,所以只有委托律师去车管所取证。
-
交警队会有,你可以找他们帮忙复印一份。
-
建议聘请律师调查。
-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调查的。
-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一般都会收集对方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及相关材料,可到交通部门调取。
-
去车管所查车主的档案就能查到。
-
直接找交警复印。
-
你的事故属于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交警应该没有复印你们的证件,所以你只能聘请律师前去车管所取证。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