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会计师,2001年被企业诬告经济犯罪,现经市公安机关复查作出“某某的行为不渋嫌犯罪,某县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错误;依法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的结论。请问:
1,我可否追究相关责任人诬告陷害、伪证罪后还能向单位提出民事赔偿吗?
2,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能获得的收益、精神损害?
3,精神损害赔偿多少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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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你只可以要赔偿物质损失,物质损失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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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提出民事赔偿
2.是的
3.委托律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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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出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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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局。
二,可以起诉单位举张经济赔偿,精神损失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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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