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我签下了够房合同,房款是我一人一次性付清的。至今我都还没有得到房子的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问题) 2008年1月才结婚。现在由于感情破裂而离婚,老婆和我分这套房子。当时买这房子的时候是我老婆的熟人帮我买下的,比当时的市场价少了差不多7万块。现在她和我分房子的理由就是我在买房子的时候帮有我的忙。。我的问题是:
一:她是否有权利来分我的财产,买房子送的人情是不是也可以算财产投入?
二:如果打官司的话诉讼费和律师费由谁出?
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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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是您一个人的名字,同时您有由您一人全部出资购房的证据,您老婆就分不到房产。当然恕我假设一下,若买房时你们已同居,你老婆手里有她为您买房子进行过直接投资(送人情不算)的证据的话,那她现在有权按比例分割房产。打官司,你请的律师费,你掏。你起诉的话,审理费你要预交,最后法院收多少,得看案子进程和判决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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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权;2、诉讼费有原告预缴,败诉方承担。律师费有当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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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证明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你老婆无权分割。
如果你委托律师代理,由你支付律师费,如果你先起诉,由你垫付诉讼费,最终由败诉方支付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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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权分房子,诉讼的话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律师代理费由委托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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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你婚前购买的房子。请律师的钱是由当事人自己出;诉讼费是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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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无权;诉讼费由起诉方预付,败诉方承担;律师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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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利分房。诉讼费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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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