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一份安置协议。甲方拆除乙方有产权房面积50M2,搭建面积5M2,共55M2。乙方付给甲方差价65元/m2*55M2。 房 屋交接时,开发公司要再交5M2 搭建面积的成本价1000元/m2,否则不提供办理这5M2 产权证的任何手续。说法律明文规定拆除非法搭建房不与补偿,这部分协议内容是无效的,交成本价1000元/m2已是很照顾了,本来应该按市场价收取。请问1我另外再交这钱吗? 2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办这5M2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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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安置协议处理,对方要求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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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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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