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几年我家因为父亲长年在外,母亲要照顾两个孩子就把原来我家的土地给我三叔家种,当时说好了等孩子张大了我们自己种,03年土地重新调整的时候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就将我们的土地划到了我三叔家土地册上签了土地合同,04年的时候我三叔写了退地申请把地退还给了我家.我家就一直种这块地.可是土地合同一直没有改,去村里找我三叔写的退地申请的时候村里竟然说找不到了.就给开了退地申请丢失的证明.今年我三叔以土地合同上标注土地是他的为由要求进行土地仲裁.请问这种情况下土地仲裁盼给我家的几率多大?如果判给我三叔家我们对结果不服,怎么办?现在地是我家种着马上就季末改种了如果判给我三叔不服的话我们还能不能继续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