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在九江都昌的一个小村.因为没有其他地方,我爸在自家菜地占用了200平米的地做养猪厂.现在县土管局说我们违反了国家土地法第77条.我查了一下:"《土地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审批,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该条例说的是住宅问题,而我们是用于养殖.请问我们这算违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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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调查时你父亲辩解了是建住房。即使做养猪场也应该依法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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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还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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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6条规定来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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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