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屋拆迁,房屋建于1978年,我有姊妹5人(三男两女),1985年母亲去世后,1987年10月份父亲另娶老伴,老伴带一女儿17岁。
有北房5间98平方,东房1间26.6平方(东房是有儿子老大花钱建造的,但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现在父亲也已经于97年去世。
问题:
1、想咨询下现在的财产如何分割?
2、东房是大儿子的,但现在怎样证明房子是老大的(是否能由自己家人证明此房是谁盖的)?
3、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后老伴能分的多少?她带来的女儿有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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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先析产,分割你父亲和母亲的遗产。
2、对于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兄妹五人和你父亲继承。原则上平分。
3、对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继母、其女儿、你兄妹五人继承。原则上平分。
4、如果你证据证明东房是你投资建的,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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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房如果不能证明是老大花钱建造的,全部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你们有平等的继承权!家里的事,最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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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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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各位律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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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要考虑时效问题。主张权利的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这意味着你们在2005年前就要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或起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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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