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上半年曾在一家厂里当采购员,后来经营不善,老板负债跑路,工厂倒闭了,现在那些供货商起诉朋友,昨天收到法院的传令,请问我朋友负有法律责任吗?我朋友只是在那里打工而已啊,供货商应该是起诉那厂的老板才对啊,他们可以起诉我朋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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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说,你朋友采购是职务行为,后果应该由企业承担,供货商之所以起诉你朋友,估计是供货商掌握的证据没有显示你朋友采购是职务行为,所以要具体分析证据才能确定下一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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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一般来讲,供应商是起诉公司。你朋友不应被起诉,但也要看证据。
最好叫你朋友将法院给的材料拿到律师所,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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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你朋友从事的是职务行为.不然可能产生不利后果.你朋友在采购时手续是怎么走的.你可以打我的电话说清事情的详细情况后,我会帮你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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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