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和一个人合伙开了一家房屋银行,她占30%股份,合伙人占70%股份,法人。前两年生意做的还可以,开了7家分店。今年,市场不好做,经常要降价才能将房屋租出去,导致月月亏损。现在,公司账上已经没有钱了。粗略估算,可能拖欠近500名业主、租户的租金、押金总额达到200万元。这种情况,公司能够申请破产吗?如果涉及到侵占客户财产,怎样量刑呢?我妹妹是小股东,决策权都在法人那里,问题是我妹妹负债财务,但她个人肯定没有侵占作为私用。我妹妹在量刑上承担什么后果。如果能够还上欠款,是否只用按比例还就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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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如果存在以签订合同方式侵占客户财产,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如果是侵占公司财产,则可能涉嫌企业侵占罪。建议聘请律师做你妹妹的法律顾问,帮她合法规避一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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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银行是干什么的?如果有银行性质,那么属于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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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叙述的情况看,你妹妹没有构成犯罪。公司经营亏损,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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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公司性质,不需要承担行事责任,可以申请法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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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如股东没有挪作私用,股东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中山市广东威格信律师卢红华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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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属于公司经营亏损,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如果你们注册的是有限公司,不需要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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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认为,需要考虑的是,该单位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同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具备房屋经纪资质、办理过执照没有?上述如不符合,可能要受工商行政处罚。对单位与业主的约定是最为重要的,这也是承担责任的关键。一般情况来说,我认为不会涉及犯罪。建议能够了解更多情况,便于对案件做一个全面准确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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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