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交司机,某日驾驶公交车在下坡时刹车突然失灵导致连续撞了6辆车,公司让我先垫付百分之20的处理事故的费用5600元,并且车队告诉我让我对外界说是由于刹车没有踩住造车交通事故,如果说没有刹车保险公司就不给报保险,那么对于产生所有处理事故的费用都要我个人承担,但我认我是车辆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当时我没有操作不当、违反行车安全,垫付钱之后我觉得钱花的冤枉,于是找到车队让把垫付的钱给我,但车队拒绝归还我5600元。车队领导让我陪同去验事故车,检测报告显示我当时驾驶的公家车制动不合格,,事故发生后车队让我在家歇了一个月,没有给我工资。我现在有该车的验车报告单和当时车队和我通话的录音。请问该事故我怎样处理,钱我是否可以要回,怎样要回?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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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公交车质量问题,单位应当承担责任,你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所以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已经给付单位的5600元钱应当要回,如果拒不给付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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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应该有单位承担,你在事故中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你不应该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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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你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责任全部由单位承担,你可以要求单位退还垫付的费用,并支付你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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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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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